全国人大代表李葵南谈妇女权益保护
  3月6日晚上19:30,当全国人大代表李葵南走进本网北京直播室,就“妇女权益保护”、“性骚扰”等话题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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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网3月6日消息:3月6日下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来到上海代表团,和上海代表共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晚上19:30,全国人大代表李葵南走进本网北京直播室,应东方网特派北京主持人靳慧要求谈谈胡总书记参加上海代表团审议的感受时,这位三届全国人大的老代表连称“惊喜”。李葵南代表透露说,听说胡总书记要来,整个上海代表团欢呼雀跃。
  
  以下为聊天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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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各位视频前的网友们大家晚上好!欢迎您收看东方网和千龙网合办的全国“两会”嘉宾访谈节目。我们今天请到的嘉宾是李葵南女士,她将就“妇女权益保护”、“性骚扰”等话题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李老师,您好!先给我们的网友们打个招呼吧。
  
  [嘉宾李葵南]答:东方网的网友们,大家晚上好!我跟东方网的关系非常好,为什么?在东方网刚刚开网的时候,我所在的新民晚报跟东方网合作过。东方网最早把我的照片上传在东方网上。5年后再一次走进东方网嘉宾聊天室,我很高兴,同时也非常高兴能与广大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主持人]:我们就今天的话题,来回答网民的提问。
  
  [网友东东]:您觉得,在中国,女性的地位如何?高还是低?
  
  [嘉宾李葵南]:应该说,中国的妇女的社会地位,在全世界都是在很高的。我也接触过其他国家的一些妇女组织,他们对目前我们中国妇女在整个经济、社会发展过程当中所处的地位,表示非常羡慕。比如,在各级组织当中,都能够保持一定比例的女干部,而且像在我们的两会代表和委员当中,妇女所占的比例也还是蛮高的。其次,各级组织在提拔干部的时候,都会把选拔女性干部,作为一个重要的指标。这些年,随着中国妇女的崛起,随着中国女性的知识结构的提高,准确地说,中国女性的地位不是高,而且是太高了,有一点阴胜阳衰的迹象。
  
  [网友aa]:如何加强妇女权益保护法的宣传力度,很多女性都不知道如何保护自己?
  
  [嘉宾李葵南]:我觉得这个问题提得很好。作为我们人大代表很重视立法,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常委们,也非常关注妇女问题。去年8月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修正案,已经出台了。立法是为了维护妇女的权益,但是维护妇女的权益,除了有法律的保障之外,妇女如何通过法律来取得保障自己的权利,我觉得这是更加重要的。因为如果你不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那么法律就是一纸空文了。
  
  [网友孕妇孕妇]:我是一个OFFICE职业妇女,前阵子刚刚发现自己怀孕了,是不是要告诉我的主管我很矛盾。说的话,就怕公司找借口把我辞退了,或者调到其他没人要去的工作岗位。我想问问法律在这方面有什么规定吗?我该怎么办。
  
  [嘉宾李葵南]答:我觉得这个问题其实很好解决。你去翻一翻《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的修正案,这里有非常明确的规定。妇女在经期、产期、孕期,都是受到保护的。如果在这期间,公司解除合同,或者解除服务协议,这都是违法行为。我们的法律,已经对妇女进行了保护了。你完全可以理直气壮地向你的主管,报告你现在已经怀孕了,并依法保护你自己的权益。目前,妇女权益保护方面,问题比较多的还是家庭暴力,占的比例比较高,但是这是一个普遍的社会现象,不仅仅在中国,其他国家也有这个问题。去年,在上海召开过一个国际性的会议,全世界各国的妇女代表就家庭暴力的问题开了一个大会,会上提出了家庭暴力的严重性。所以这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当然,歧视女性的问题依然存在,主要表现在一些偏远的农村,重男轻女,制止女孩子的出生。
  
  [主持人]:有的网友问到,到了“三八”妇女节,是不是应该给妇女放半天假?
  
  [嘉宾李葵南]:我们现在假期很多了,有些企业说,老放假,我们的生产任务完成不了了。所以我觉得这个是跟我们国家的发展相衔接的。并不是说什么假都要放的。
  
  [网友丫头]:保护妇女权益,男女平等,现在最关键的在于平等的工作权。现在大学毕业,好多单位都说只要男生,不管我们女生成绩如何、能力如何,这太不公平了。而且还没地方管这个事。
  
  [嘉宾李葵南]:单位在聘用职工的时候,不得有性别歧视。我觉得,这个问题很复杂。碰到这种情况的话,你很难依靠法律来维护自己。所以我觉得,只有在提高维护妇女权益的全民意识的基础上,才能够真正做到女性不受歧视。
  
  [网友adooo]:妇女权益保障法对家庭暴力是怎么规定的?
  
  [嘉宾李葵南]:《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第46条中提到“禁止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很明确的。后面还有法则,一旦你在家里面受到家庭暴力侵害的话,你有三个解决途径:一个向妇女组织反映,妇女组织有义务帮助你解决这些难题;还有通过妇女组织申请法律援助;还有就是可以向妇女组织投诉,妇女组织有义务维护被侵害妇女的法律权益。
  
  [网友妇联]:目前家庭暴力相当的严重,但是我们妇联又没有执法权,不能约束他们的行为,调解又起不到效果,请问该怎么办?
  
  [嘉宾李葵南]:有些妇女在受到家庭暴力的时候,她比较有维护自己的意识。根据受家庭暴力不同的程度,来决定向谁反映。如果是比较轻微的伤害,你可以向妇女组织反映。如果你受伤的话,你可以向公安局110求助。公安局可以根据你受伤害的程度,做医学鉴定,不是司法鉴定,等于看病一样,然后医生会给定一个伤害程度,你可以依法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诉。如果被打得很重,公安机关可以根据社会治安条例,对施暴者进行处罚。
  
  [网友小实]:家庭暴力中,女性受害者多还是男性受害者多?
  
  [嘉宾李葵南]:是在家庭暴力当中,还是女性受害者占了绝大多数的比例。正因为如此,所以我们会专门立这样一个“妇女权益保护法”,并且把禁止家庭暴力写进法律。
  
  [主持人]:现在很多家庭暴力的受害者,由于面子的问题,不愿意把自己受害事实诉诸法律解决。您觉得到底是面子重要还是法理重要?
  
  [嘉宾李葵南]:家庭成员是夫妻关系,所谓家庭暴力,是多种因素激发而成的。最初我接触到家庭暴力的案例的时候,我非常激愤,我觉得一定要立法。但是后来仔细想一想,其实施暴者,有些是因为精神上、心理上很复杂的原因造成的;有时候跟夫妻之间,不能很好地处理夫妻关系有关。不要碰到问题马上讨论,最后受伤害的还是你自己。清官难断家务事。如果你不想离婚的话,夫妻矛盾还不至于影响到夫妻感情,不至于要诉诸法律,那我觉得你还是要通过一种比较软化一点的方式来处理夫妻矛盾。但如果对方本身有暴力倾向,品德不好,为了发泄自己的一种兽性,那我觉得,这就不是什么法理、面子的问题,究竟你的生命权的重要?还是面子重要呢?
  
  [网友请关注]:另一种以冷淡、轻视、放任、疏远和漠不关心的方式让受害者痛在心里、有苦难言。现在社会,“冷暴力”问题已日益突显。李代表,您有没有注意到在一些受过高等教育的家庭中出现的“冷暴力”现象?您觉得如果出现这种问题,应该如何解决?
  
  [嘉宾李葵南]:如果是冷暴力的话,我就劝这位妇女赶快离婚吧。真的。因为说明对方对你真的没有感情了,你何必再维系这个家庭呢?
  
  [网友hming]问:我想问下,如果遇到家庭冷暴力该怎么办?不打不骂就是不回来吃饭,倒头就睡,把家里当旅馆一样!
  
  [嘉宾李葵南]:我刚才的话可能说得有一些偏激,你应该寻找一下,导致对方冷淡你的原因,是不是从自身反省一下,是不是你太罗嗦了,或者太婆婆妈妈了?
  
  [网友8483]:什么样才算性骚扰啊,怎么界定啊,谁来界定啊,现在上海地铁那么挤,小姑娘穿得越来越少,挤到碰到就骂男的性骚扰。这个怎么算啊?
  
  [嘉宾李葵南]:为什么提出禁止性骚扰呢?如果大家关注媒体宣传的话,应该在前年,有大量媒体都在报道有关办公室的性骚扰。我觉得,提出这个禁止性骚扰,主要还是针对在办公室里面发生的性骚扰。为什么呢?他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对女性下属进行性骚扰,女性屈从于他的淫威,最后忍了。这是一定要从法律上面来对这些受性骚扰的妇女进行保护。女同胞们在年轻的时候,可能或多或少都会有这样的经历。特别在经济紧缺时期,一辆公交车挤满了人,那个时候就会发生很多男性骚扰女性的问题,这种情况下,女性很无奈。那时候我们还没提出“性骚扰”,上海人叫“吃豆腐”。这些情况,如果要取证的话,的确有很大难度。去年,我在一次接受访问的时候,很多网民问到这个问题。要解决性骚扰界定的难题,必须通过司法解释来进行完善。另外,我觉得女同胞们也不要把性骚扰宽泛化。比如我们一群人吃饭,有人说黄段子,有的女性认为是性骚扰。也有的人认为是一种闲暇时的休闲,但是有些人觉得不舒服。
  
  [网友哈哈]:去年,性骚扰第一次被写入《妇女权益保护法》,却遭到学术界的争议,说为什么立法保护妇女不受性骚扰,而没有保护同样有性骚扰问题的男性。关于这个问题,请问李代表有什么看法?
  
  [嘉宾李葵南]:在这个问题上,男性跟女性应该是平等的。如果你真的受到女性的骚扰的话,你同样可以诉诸于法律,我想法院也是会受理的。
  
  [网友继续哈哈]:有人提出应该为反性骚扰专门立法《反性骚扰法》,你作为一个全国人大代表觉得专门立这个法有必要吗?现在全国人大有没有可能,或者计划立《反性骚扰法》呢?
  
  [嘉宾李葵南]:既然现在刚刚把禁止性骚扰写入了我们的《妇女权益保护法》,我个人认为没有必要立《反性骚扰法》了。而且据我所知,五年立法计划里面,也没有包括这个内容。
  
  [主持人]:前阵子媒体报道说,为了防止性骚扰,上海铁路部门特别开设了女性包厢,但售票情况并不理想。
  
  [嘉宾李葵南]:有时候出差坐软卧,当乘客没有全部到齐之前,我心里面是有一点担心的。如果来的都是男的怎么办?或者进来一个男同胞是比较正气的,我觉得问题不大,万一里面有一些行为不端的怎么办?所以我看到报纸上说,上海专门开设女性包厢的时候,我觉得非常高兴。没想到,这个事情没人响应。后来我想,是不是因为女同志出差坐软卧的不是很多?我只能这么想了。
  
  [网友056]:人大常委会是否会继续修改充实妇女权益保障法?
  
  [嘉宾李葵南]:刚刚修改,暂时不会修改了。
  
  [主持人]:有些女性裸露的画面出现在广告中。您对这个现象怎么看?
  
  [嘉宾李葵南]答:因为上屏幕的本身就是女性,我觉得你自己要考虑一下,你过分地暴露自己的身体,其实是妇女不自重的一种表现。在妇女权益保护法里面,提出了女性要自尊、自强、自重。所以我觉得要对做这种比较裸露的广告的女性,做一些善意的提醒。虽然广告法里面没有明令禁止,她还没有到违法的程度。
  
  [主持人]:接下来的问题,是关于你自己的。您是三届的老代表了,您提出过修改《婚姻法》、修改《食品安全法》、《妇女权益保护法修正案》等不少议案。您刚才也说了,自己是兼有记者和人大代表的双重身份。您比较特殊的身份,对你提交高质量的议案,是不是有帮助?
  
  [嘉宾李葵南]:当然是这样的。很多人好奇地问我,李葵南,你是一个记者,你怎么会写出那么多有关法律的议案,而且涉及的面很广?我觉得,这就是得益于我10来年的记者生涯。我觉得记者最大的一个优势,就是说,他必须要有一个很敏感的新闻笔,就是对任何的问题,他的反映要比其他人要灵敏。所以对一个社会的热点问题,他会马上就有所反映。还有,记者什么东西都得懂,都得了解。只要接触了某一个领域的事情,记者都必须钻研,因此也就可能成了一个对这个领域有所了解的半专业人士。我们记者本身就关注社会,而且担负了社会监督的责任。而且我曾经在新民晚报的群众工作部工作,接触了大量的群众的来信来访投诉。这使得我对社会问题比较熟悉和了解。我有一个资源,就是来自于群众的信息的资源,这为我写议案提供了很好的素材。
  
  [主持人]:今天交流的网友非常踊跃。但是由于时间的原因,今天的聊天告一段落。最后请李代表给我们网友们说几句话吧。
  
  [嘉宾李葵南]答:东方网的网友们,大家提出了很多问题,有的问题,由于我的知识有限,不能够给大家非常满意的回答。如果大家感到不满足,或者还有新的问题要提出来的话,你们可以通过东方网来转交给我,我会寻找合适的时机,给大家更好的回答。谢谢大家!
  
  [主持人]:谢谢李代表抽出时间,参加了我们的互动,今天的聊天到此结束,谢谢各位网友的收看。请网友们继续关注东方网和千龙网合办的“两会”嘉宾聊天。再次感谢您的参与,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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