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10月12日消息:近日,在央视热播的一则由蒋雯丽代言的广告,在网上惹起争议,网友们指出,广告有乱伦嫌疑,让人着实难以接受。
这就是那则引发争议的广告中,被认为带有“乱伦”倾向的话。这句话在电视广告中出现,立刻引起了各方争议,网上许多人甚至要求,电视台碧必须停播这条“不健康”的广告,还对代言明星蒋雯丽提出声讨。面对这样的情形,蒋雯丽的经纪人感到十分冤枉。不过记者在街头随机采访时却发现,大多数人还是觉得这样的广告创意并不合适。面对这样一场声讨,作为广告主的上海家化坚持认为该广告没有问题,不会收回在电视台的投放。此前,曾有广告使用了带有淫秽色彩的“爽歪歪”三字,也曾引起广泛争议,之后广告却仍旧照播不误,产品反而受到了更大的关注。这一次也有人怀疑,广告设计者是不是故意想炒作。不管是创意也好,炒作也罢,最头疼的恐怕是深陷其中的代言人了。
此前,明星因为代言问题广告惹祸上身有着众多案例。早在2000年,巩俐因为接拍了一则冒用希望工程名义的广告,结果引来观众的追根究底。之后郭德纲、徐帆、唐国强都因涉嫌接拍虚假广告遭遇官司。2006年3月,江西一位女性消费者因使用SK-Ⅱ产品产生不适向法院提出起诉,并将产品代言人刘嘉玲也追加为被告。如今SKII早已陷入轰轰烈烈的退货风波,代言这一产品的明星们,未免也有些尴尬。经历这一次又一次的“广告门”事件,恐怕明星们在接广告时,也得格外谨小慎微才行了。的确,挣钱事小,面子事大,假若因不慎接拍问题广告而砸了自己的招牌,恐怕是得不偿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