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6月21日消息:在今天召开的市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焦扬透露,市政府常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上海市查处车辆非法客运的规定》。
新《规定》明确,非法客运的车辆统一由城市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检查和处罚。用三轮车、摩托车、残疾人车等非法载客的,将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非营业性汽车非法客运的,最高将处以10万的罚款。另外,从事非法客运的单位或者个人如逾期不接受处理,执法单位有权将暂扣车辆予以拍卖,暂扣车辆达到报废条件的,依法予以报废。
据初步介绍,目前全市从事非法客运的汽车约有1万5千辆,非法客运摩托车1万8千辆,三轮车、助动车、残疾人专用车非法客运的约4000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