迄今为止上海数目最大的贪污案近日一审判决下达,狼狈为奸、攫取国家近800万元的本市某外贸公司原副总经理胡民、财务部副经理徐晓进被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依法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和12年,并被分别判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人民币3万元。
案犯胡民于1993年2月至1994年2月,利用职务之便,勾结公司财务部经理的徐晓进,以虚构支付货款、佣金等方法,将公款人民币525.4万多元和美金10万元,分别截留到胡的朋友化某的境外公司,并将人民币兑换成美金。之后,胡利用这笔资金,擅自在本市浦东外高桥保税区注册成立了“利太荣公司”。95年12月胡民被调离公司,离职前,两人隐匿了与此相关的帐目凭证等证据。案发后,两名嫌犯如实交待了所有的犯罪事实,侦查机关追回赃款人民币、美元及两名被告人以“利太荣公司”名义购买的房屋、汽车等计价值人民币735.36万多元的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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