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议会13日上午预读通过了一项选举法修正案。这一议案是特别为前总理内塔尼亚胡的参选资格而提出的,确定任何以色列公民都有资格作为候选人参加总理特别选举,因此被以色列媒体称为“内塔尼亚胡法”。
当天上午,以色列议会以67票对35票的绝对多数,预读通过了这一议案。根据有关规定,该议案还需经过议会3读投票通过才能够正式成为法律。而这一议案一旦成为法律,就意味着前总理内塔尼亚胡将有资格参加将于明年2月举行的以色列总理选举。根据以色列现行法律规定,由于现任总理巴拉克主动宣布辞职,以色列将在60天内举行总理特别选举,即只选举总理,不再举行议会选举,同时只有现任议员才有资格作为候选人参加总理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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