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特别行政区部队陆、海、空三军部分人员及装备,今天凌晨至中午进行了进驻香港后的第三次轮换。
这次轮换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的规定和中央军委的命令进行的。轮换出港的部队与轮换进港的部队架构完全一致。部队轮换结束后,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辖区内的部队员额及装备数量与轮换前没有变化。 驻港部队的前两次轮换分别于1998年11月和1999年11月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