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昨天对两起涉外域名案件做出一审判决,两案的原告美国宝洁公司和杜邦公司均获得胜诉,“抢回”了各自企业的商标域名。
据介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1999年12月29日受理了美国杜邦公司诉北京国网信息有限责任公司侵犯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并于2000年4月19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美国宝洁公司诉北京天地电子集团侵犯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于今年3月22日受理,10月16日公开开庭进行审理的。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对两案所作的判决中认为,美国杜邦公司的文字商标和美国宝洁公司使用的商标,均为我国公众所熟知,属于驰名商标。因此,被告北京国网信息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市天地电子集团将这两个驰名商标分别注册域名的行为,均构成了侵犯注册商标权和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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