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昆明举行杨天勇特大抢劫杀人团伙案公判大会。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宣布了对这一起 受到广泛关注案件的终审判决结果。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场宣布,对杨天勇等7名主犯 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从1997年4月16日至2000年5月31日期间,杨天勇等7人结伙作案,冒充军警值勤人员,采取暴力、欺骗手段,故意杀人、抢劫枪支和汽车,藏匿弹药,先后作案25起,共杀死19人,杀伤1人。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昆明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杨天勇案件后,于10月18日至10月20日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10月25日一审判决,分别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抢劫枪支弹药罪、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杨天勇、肖林、杨明才、滕典东、肖力、左曙光、柴国利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杨明才、肖力、柴国利不服一审判决结果,提起上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复核,确认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量刑适当,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