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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远华走私案: 14人一审被判死刑
 
 

厦门特大走私案首批25起案件昨天一审公开宣判,杨前线、庄如顺、蓝甫、叶季谌等14人被依法判处死刑。

根据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部署,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会同监察部、海关总署、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国家税务总局、中央金融工委等部门组成中央专案组,在福建省委的领导下和厦门市委的支持配合下,自去年8月开始,对厦门特大走私案开展调查。现已查明:1996年以来,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及其他走私犯罪分子在厦门关区大肆走私进口成品油、植物油、汽车、香烟等货物,价值人民币530亿元,偷逃税款人民币300亿元。在目前移送起诉的走私犯罪案件的案值中,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直接操纵下的走私物品价值达人民币252亿元,偷逃税款人民币115亿元。厦门特大走私案是建国以来查处的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案情极为复杂、危害极其严重的走私犯罪案件。经海关、公安、检察机关分别立案侦查,并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厦门、福州、泉州、漳州、莆田5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今年9月分别对首批25起案件开庭审理,并于昨天对84名被告人作出一审判决。厦门海关原关长杨前线,福建省公安厅原副厅长、福州市公安局原局长庄如顺,厦门市原副市长蓝甫,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市分行原行长叶季谌等14人被依法判处死刑。其余56人一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由于厦门特大走私案涉案人员多,司法机关将陆续对其余案件进行审理,部分案件将于近期内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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