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近日公开宣判,艾承宏因向胡长清行贿一审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这是目前已提起公诉的向胡长清行贿的8起案件中首起判决的案件。经查,艾承宏担任工行新余分行营业部计划信贷科科长期间,为让工作违规的原行长朱某免受查处,向胡长清行贿两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