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实施的标准将原来商品房建筑安装工程完成总投资的25%以上、或商品房建筑基础工程验收合格就可预售,调整为七层以下的商品房项目必须达到主体结构封顶,8层以上商品房项目应完成主体结构三分之二以上,最低限度不得少于七层才能进行预售。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定,凡2000年6月20日前开工的商品房项目,在2000年12月31日前申请预售证的适用老标准,2001年1月1日后将全部采用新的预售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