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九五”,当人们为上海在各个领域所取得的辉煌成就而骄傲的时候,不会忘记的是为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而日趋完善的法治环境。在刚刚过去的这五年,本市人大及其常委会 在加快立法步伐、改进地方立法程序、提高立法质量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尤其是经济立法更为突出。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钱富兴,从事地方立法工作已有20多年,熟悉他的人都知道,这些年来,他办公室的灯光是整栋大楼灭的最晚的。由于立法工作的规划调研任务十分艰巨,老钱经常顾不上休息,实在累了就在这张沙发上稍稍躺一会儿,而那一叠厚厚的文件便充当了他的临时枕头。法工委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几年,是他们工作以来最为忙碌的一段时期。有数据记录了他们的工作。“九五”期间,上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法规48件,作出修改决定52件、修订1件,作出废止决定4件,作出有关法律性问题的决定19件。其中,有关经济方面的法规27件,占总数的56%。而在此前的二十年当中,经济立法总计仅有21件。也就是说,这五年经济立法超过了前二十年的总和。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漆世贵:特别注意为经济发展服务,这是我们全党的大局问题。所以我们的立法从已经制定的法规来看,属于调整、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方面的内容占了相当大比例,也可以说主要是这方面的律种。五年来,上海地方立法走过了一个数量不断增加、质量不断提高的过程。而经济立法成为其中的重点既反映了人大立法的实效性,也反映了市场经济对法律法规的迫切需求。
市工商局局长 甘忠泽:原有的一些法律法规包括一些规范性文件、规章,我感觉还有一个清理的问题。因为我国参加WTO以后,就要按照WTO的原则,按照国际惯例来开展活动。
实践证明,经济立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正日益凸现,同样,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也越来越为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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