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视新闻综合频道4月20日报道:从这个月开始,上海在全国率先实施了机动车保险费率与车辆安全运行情况挂钩的措施,今天,市府发言人透露了具体的执行标准。

这一措施将主要体现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浮动上,浮动比例主要参照严重违章行为、违章次数、保险赔款金额和理赔次数这四项指标。

其中:酒后驾车的,每次违章保险费率上浮25%;违反交通信号指示、逆向行驶、超速行驶和无证驾驶的,每次上浮20%;车辆安全装置不符合要求和违章超载的,每次上浮15%。过去一年,发生各类违章行为累积满10次以上的,续保时,保费上浮15%。过去一年,因交通事故保险理赔金额累积达到基准保费7倍到20倍时,保费上浮10%;达到20倍到30倍的,保费上浮15%;达到30倍以上的,保费上浮20%。因交通事故理赔三次以上的,保费上浮10%。标准同时指出:因交通违法违章而引起的保险费率上浮,最高不超过规定保费的70%;因保险赔款引起的费率上浮,上限为30%。当然,有罚也就有奖。过去一年没有违章行为的,保费下调10%没有发生保险理赔的,每年保费下调10%,最高可下调30%。不过两项相加,最高下浮不超过40%。为了保证费率浮动制度实施,上海专门建立了“机动车联合信息平台”,实现了公安部门与保险公司、以及各保险公司之间的信息联网,统一完成保费计算。

    
 
 
 
 
越安全越省钱 机动车保险浮动费率标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