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下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从今年6月1日起,上海各级法院审判人员在开庭审理案件时,将统一使用法槌,这将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法官在庭审中首次使用审判工具。

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市高级人民法院还特地展示了使用的法槌样式,并演示了法槌的使用。这种审判中使用的法槌底部工艺精细,顶部镶上了国徽,整体采用黄铜材质,打击时产生的声音浑厚、洪亮。法槌虽小,但是对于法官来讲分量不轻。根据最高法院对法槌使用的规定,审判员在宣布开庭、继续开庭、休庭、闭庭以及判决、裁定时,应当使用法槌。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如有违反人民法院法庭规则、妨害审判活动、扰乱法庭秩序等其他情况,审判员认为有必要使用法槌时,可以使用法槌,并作出指令。一般情况下法槌只敲击一次。业内人士认为,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最高人民法院推出使用法槌这一新举措,不仅规范了庭审活动,而且也赋予了法槌以新的更加丰富的内涵。同时,这也是我国法律制度进一步完善的一个标志。

 
 
 
 
脆响声中显威严 上海法院将统一使用法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