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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教育部5月21日在北京宣布,为资助我国高等院校中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完成学业,国家决定设立国家奖学金,并于今年9月1日起实行。

据悉,国家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包括当年考入普通高校的全日制本专科生以及在校全日制本专科生。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是:道德品质优良,遵纪守法,生活俭朴,在校期间学习成绩或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成绩优秀和家庭经济困难。国家奖学金全国每年定额发放给45000名学生,按两个等级发放,其中10000名特别优秀的学生享受一等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35000名学生享受二等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凡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其所在学校减免当年的全部学费。经初步调查,目前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人数约占在校生的20%左右,其中特别困难的占到10%。

 
 
 
 
中央政府为贫困学生设立国家级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