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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医疗保险方案今天公布
 
 

经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上海市医疗保险改革方案,今天正式对外公布,并从12月1号起先试点,然后在全市陆续实施。

据市医保局介绍,新的医疗保险主要由两部分组成:基本医疗保险和地方附加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构成,它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10%按月缴费,在职职工按照本人工资收入的2%按月缴费,退休人员个人不缴费。

按规定,单位缴费的70%左右用于建立统筹基金,其余的30%则根据不同年龄段按不同比例分别计入个人帐户,个人缴费则全部计入本人个人帐户。至于地方附加保险,是由用人单位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成立。应缴费而未缴费的,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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