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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餐饮业设最低消费将被禁

2014-10-30 12:22:05

来源:东方网 编辑:金晟

  据《文汇报》报道,即将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首次以政府规章形式对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明确说“不”。商务部新闻发言人解释称,明确禁止最低消费主要基于三个考虑:1.设置最低消费具有明显的强迫性,侵害消费者权益。2.餐饮企业设置最低消费属于餐饮经营者利用优势地位作出了加重消费者责任的不公平、不合理规定。3.设置最低消费往往引发过度消费,助长铺张浪费之风。

  连日来,记者以消费者身份走访上海部分餐饮企业发现,不少曾设置最低消费标准的饭店已经结合这一规定进行调整,但也有餐饮商家动起了新脑筋,准备以“包厢服务费”、“餐位费”、“酒杯使用费”等费用取代最低消费。记者还在不少饭店电话预订包房时发现,饭店方现在更注重进包房就餐的人数——如果低于指定人数,消费者根本就订不到包房。据了解,已经有更多餐饮企业准备“学习”这种做法。

  某餐营业业内人士表示,许多餐饮企业设置包厢最低消费的目的,是防止消费者点上两三个菜就占据一个包厢——餐饮企业不可能赶走顾客,“一些顾客消费金额不高,但一定要坚持到包厢消费,否则就投诉。”得知取消最低消费后,她的饭店设定了包房服务费,“但是,我们会提前告知消费者。”

  不少顾客认为,现在餐馆的店面租金、劳动力成本都比较高,对包厢收取适当费用,可以接受;但餐厅应该主动明确提前告知并让消费者认可。有律师也表示,服务费必须在包间或菜单的显著位置明示,若没有事先明示,就属于违规。

  《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餐饮经营者违反该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及规章有规定的,商务主管部门可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罚;没有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其中有违法所得的,可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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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餐饮业设最低消费将被禁

2014年10月30日 12:22 来源:东方网 编辑:金晟

  据《文汇报》报道,即将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首次以政府规章形式对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明确说“不”。商务部新闻发言人解释称,明确禁止最低消费主要基于三个考虑:1.设置最低消费具有明显的强迫性,侵害消费者权益。2.餐饮企业设置最低消费属于餐饮经营者利用优势地位作出了加重消费者责任的不公平、不合理规定。3.设置最低消费往往引发过度消费,助长铺张浪费之风。

  连日来,记者以消费者身份走访上海部分餐饮企业发现,不少曾设置最低消费标准的饭店已经结合这一规定进行调整,但也有餐饮商家动起了新脑筋,准备以“包厢服务费”、“餐位费”、“酒杯使用费”等费用取代最低消费。记者还在不少饭店电话预订包房时发现,饭店方现在更注重进包房就餐的人数——如果低于指定人数,消费者根本就订不到包房。据了解,已经有更多餐饮企业准备“学习”这种做法。

  某餐营业业内人士表示,许多餐饮企业设置包厢最低消费的目的,是防止消费者点上两三个菜就占据一个包厢——餐饮企业不可能赶走顾客,“一些顾客消费金额不高,但一定要坚持到包厢消费,否则就投诉。”得知取消最低消费后,她的饭店设定了包房服务费,“但是,我们会提前告知消费者。”

  不少顾客认为,现在餐馆的店面租金、劳动力成本都比较高,对包厢收取适当费用,可以接受;但餐厅应该主动明确提前告知并让消费者认可。有律师也表示,服务费必须在包间或菜单的显著位置明示,若没有事先明示,就属于违规。

  《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餐饮经营者违反该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及规章有规定的,商务主管部门可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罚;没有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其中有违法所得的,可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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