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是今天的广角关注。18岁,是一个人一生中十分重要的分水岭,因为年满18岁,就意味着这个人可以成为一名合法的劳动者。一年前,18岁的河南小伙子孙贺磊和他的双胞胎哥哥孙贺伟,来到上海,准备靠勤劳的双手,来改变贫困的家庭环境。然而,一场意外使得这些都成为泡影,而且在意外发生之后,他的家人发现,这是一场牵扯到生命代价的较量。一起来看广角记者吴黎明的报道。 去年10月,来自河南省西平县的18岁男孩孙贺磊,来到了上海,在老乡张豪杰的介绍下,他很快在一家饭店找到了一份工作。从此,每天晚上8点左右,孙贺磊都要踩着自行车,从租住地前往几公里外的一家名叫草津堂的饭店上晚班。但去年11月23日这天,孙贺磊突然离奇得失踪了。 (张豪杰:厨师长孙宝红给我打电话问,小孟怎么这两天没来上班,是不是生病了。我才知道孙贺磊不见了。) 在得知孙贺磊失踪的消息后,张豪杰立刻联系了孙贺磊的双胞胎哥哥孙贺伟,可能是同胞兄弟,孙贺伟当时就感觉有点不对劲。几番搜寻没有结果后,他只得通知了远在老家的其他亲戚。 (姐夫魏江雅:原来我们还想,年轻人嘛,有时候犯错误,被联防队派出所扣起来了。我们一直从这方面找,但是找不到。) 去年11月23日晚上8点20分左右,曹安路、华江支路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卡车撞死了一名骑自行车的男子。事故发生后,那名男子的尸体一直无人认领。6天之后,也就是11月29日,孙贺伟、魏江雅,得知这一消息后,立刻前往警方认领尸体。 (魏江雅:刚开始我还不相信,我说不会是这样的吧。谁也不不敢往那里想。) (孙贺伟:我当时都不敢相信那是我弟弟,我从来都没有想过会出事。) 但残酷的事实,粉碎了孙贺磊家人的最后一丝希望,孙贺磊的母亲在听到这一噩耗后,悲痛欲绝。 (田妮子:活不成了,只想到活不成了,要不是另一个个孩子,活不成了。) 孙贺磊家,在当地是出了名的困难户,他和哥哥,不得不很早就告别学校,出来打工挣钱养家。 (田妮子:他爸心脏病,什么活也干不了,我也一身的病。小孩出来打工,为的什么呢,还不是家里穷啊。早知道这样我怎么会让小孩出来呢。) (孙贺伟:我们家就种几亩地,没有其它任何经济来源,就靠我们兄弟在外面打工。) 孙贺磊遭遇不幸后,父母不再放心孙贺伟外出打工,便把他留在了家里。今年年初,孙家将肇事方告上法庭,半年之后,也就是今年7月16日,嘉定法院判决,肇事方赔偿孙家各种损失,总计58万元左右。按理说,这个悲剧的善后处理,到此应该结束了,但事实并非如此。 尽管法院判决的赔偿金额不少,但由于肇事方并不具备相应的赔偿能力,因此孙家目前可以获得的赔偿金额不足三分之一。为了打这场官司,孙家已经四处举债,因此他们最终真正能得到的赔偿,可能微乎其微。在这种情况下,他们的代理律师罗强建议,再打一场有关工伤理赔的官司。 (罗强:我们以往的处理,我们就是两者取一种,不能同时两方面得到理赔的,这是有这方面规定的。比如说像《工伤保险条例》到我们《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44条都有这样规定的。) 罗律师说的二者选一,是指,如果孙贺磊的交通事故属于工伤,那么既可以从工伤途径进行索赔,也可以依照交通事故处理,但只能放弃一项,选择一项。不过,罗律师认为,由于孙贺磊是农民工,同时还适用《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这个《办法》没有规定只能二选一,那么孙贺磊不仅可以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还可以同时获得工伤赔偿。但经过调查,罗律师发现,孙贺磊名下没有任何"保险",也就是说,他的工作单位,根本没有给他买过保险,因此按照《办法》来获得工伤赔偿的道路也被堵死了。 (罗强:你如果规范用工人,上综合保险的话,应该由保险基金来承担。你现在用工不规范或者说你是非法用工状态,这个发生的后果就要由你用人单位来承担。) 鉴于可能存在非法用工的情况,普陀区劳动监察大队,在接到孙贺磊家人的举报后,对草津堂进行了突击检查。 (实况:没有劳动合同) 令人大吃一惊的是,酒店方竟然称,他们非但没有雇佣过孙贺磊,而且压根就从没听说过有孙贺磊这个人。 (实况:没有这个人) 有个别知情者透露,前不久酒店的确有一个年轻人,突然不见了,但是那个人不姓孙,姓孟。 (孙贺伟:孟占,用孟占这个名字。[为什么]因为他身份证丢失了,为了好找工作,他借用了同学的身份证。) 孙贺磊的姐夫魏江雅,告诉记者,出事后,他们曾经到过酒店,从厨师长孙宝红那里取回了600元工资和100元押金,并从孙贺磊的工具箱里,拿走了一些私人物品。 (魏江雅:确定他出事以后,我们把工资拿了,再打电话他们就推了。他就不再说那个事情了,后来他们就说,他不是在上班路上,那天他休息了,他就说这些,我就知道他们不会再出面了。) 由于姓名不对,而且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店方坚持认为,孙贺伟从来没有在这里工作过,那么事实真的是这样吗?当记者打算寻找孙贺伟的师傅孙宝红了解有关情况时,得知他已经因为特别原因离开了饭店,从此杳无音信。而另外一名重要的证人,张豪杰也因为手机的丢失,失去了联系。不过,幸好他留下了书面材料,证明孙贺磊的确是在草津堂工作。罗律师告诉记者,通过一系列的证据链,最终证明孙贺磊与饭店的事实用工关系,是可行的。但对于像孙贺磊这样的打工者来说,劳动合同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罗强:碰到这类事情,因为没有签劳动合同什么的。所以对我们后面的处置难度是比较大一点,但我们坚信,事实就是事实。所以我们通过这个案例,我觉得劳动者自我保护要有这方面意识。不要说我现在就想打份工,挣份钱,你用人单位怎么说,我就怎么弄。到后来你看,事情权利保护受到的影响就比较大。) 目前,孙贺磊的家人,还掌握着一些其他可以证明草津堂与孙贺磊雇佣关系的证据,他们希望能够用这些证据,为孙贺磊赢得应得的赔偿。 上海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查处涉及综合保险费的案件共3705起,比去年同期增加8%,追缴综合保险费金额5776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43%。根据2007年6月29日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企业应该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这部将从明年1月1号开始实行的法律,加强了对劳动者的保护,和对用人单位违法的处罚力度。 (陈大钢:在一个月内一定要签定劳动,如果在一个月内没有签定劳动合同。那么一个月以上一年以内,你就要支付两倍的工资。170055满了一年的话,对现在所有劳动者来说,会带来一个什么好处呢。就是被视为无固定期限的工人,就是签定无期限共同。签定无固定期限的工人按照原来《上海劳动合同条例》是什么概念呢,要工人满十年以上才可能给你签劳动合同。) 在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教授陈大钢看来,要让这部法律真正得到落实,除了看企业的自觉程度,更主要的靠主管部门的执法力度。 (陈大钢:新的劳动合同法,加重了我们劳动行政管理部门的责任。你要有责任要更加主动加强对劳动法执行情况检查,类似于劳动合同签定情况,类似于这种劳动安全卫生工伤的事情要加强督察。) 如果孙贺磊家人所掌握的证据,最终能够得到法院的认可,证明孙贺磊曾经的确在草津堂大酒店工作过,那么草津堂大酒店的行为,不仅违反《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等旧法的相关规定,而且与新法的立法宗旨也背道而驰。希望通过此案,能够引起社会和相关部门的广泛关注,依法查处违规企业,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