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8日,在哈尔滨举行的一场水价听证会上,就出现了意外的一幕,作为消费者代表,59岁的退休教师刘天晓在会场上竟然将手中的矿泉水瓶抛向主持人,以表达心中的不满。这个举动也引发了媒体的密切关注,那天究竟发生了什么,让刘天晓如此激动?
我为什么要扔矿泉水瓶---当时主持人提到哪位参加人举手发言,我就第一个举手。事实上在他话音没落之前我已经举手了,因为我参加过多次听证会,按照程序监审报告宣读完之后,下一步的程序就是参加者。主持人问,有哪位参加人要发言?我说:“我!”。主持人和全会场的各个角落都能听到这个声音,而他没有叫我。我第二次举手,我是一种直立式举手,整个手臂全部举着。这样作为主持人他应该看到了,那么第二次他仍然没有叫我,而叫了一名政协委员,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第六位。
这样使我感到不理解。不让我发言实际上就剥夺了民意,因为我代表很多消费者,况且我本身就是消费者,我是利益相关者。因为每一吨水的价格是我们消费者在“埋单”,我作为消费者有理由说不。那么我在情急之下,就把这个水瓶抛出去了。
为了唤起他的注意,让他能够尊重参会代表的基本权益。我这个水瓶甩了之后,接下来就可想而知了,他就在我甩瓶之后就开始让我发言了。
我一“扔”成名了---听证会之后所造成的反响是我所始料不及的,比如说在公交站台候车的时候,很多公交车驾驶员,我不认识,按笛举起手庄严地向我敬礼;坐在车上,车厢的乘客拉我坐在他的位置上。这让我感到很温暖,也是我始料不及的。
“听证会”不是“涨价会”---我们首先确定应不应该涨价,应该在涨价取得共识的基础上,或者具备了涨价条件,我们方可以讨论下一个话题:涨多少合适?在我们进行价格调整时,应该听到不同的声音,如果价格听证会出现一面倒,全体通过,我们说这是一种不正常的现象。
好东西为啥没用好---听证会是个好办法。但是听证会要开好,这是大家所要关注的。那么由于听证会是从西方庭审制度引入我们国家不久,可能说我们制度的设立程序,或者人员的遴选还不成熟,或者在操作层面上出现一些违规现象,使得包括我在内许多消费者对于听证会产生质疑。
听证会究竟该怎么开---那么实际上听证会代表应该是囊括整个社会各个消费层面;而且听证会人员的组成,按照国家发改委听证规则,消费者不应该低于五分之二。这是一个底线,并没有说消费者就是五分之二。
听证会应该说要敞开大门,比如广东省的听证会,是一个城市的广场,几万人参加。也可以通过网络发布信息,还应该设立一个热线电话,让大家畅所欲言来反映问题,给政府决策部门提供真实的信息,这是至关重要的。
所有参会的代表能够畅所欲言,把自己的观点真实地表述出来。没有人暗示你,没有你强加你,也没有人引导你。你就按照自己的观点,自己所做的社会调查,自己掌握的情况,原原本本地在会上发言。我觉得这是一个公开公正公平民主的,阳光下的听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