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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市政府新闻发布会:经适房管理试行办法出台
2009年6月25日
 
 
   
 
       
 
  东方网6月25日消息:在今天举行的市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刘海生介绍了《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主要内容。
  
  近日,广大市民关注的《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由市政府正式颁布。上海建立健全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是市委、市政府按照中央进一步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增长、保持社会稳定决策作出的一项重要决定,对于完善本市分层次、多渠道、成系统的住房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政策,《试行办法》从起草到出台,历经二十个月,数十次易稿。在起草过程中,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房管局”)借鉴了其他国家和地区住房保障工作模式及外省市经验并反复听取市民代表和各方面专家学者的意见;多次征询市人大和市政协、市、区(县)和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听取制订《试行办法》的工作汇报,对经济适用住房工作的基本原则、制度安排作出重要指示。《试行办法》初步形成后,根据市政府部署,市房管局在2008年12月30日至2009年1月8日组织开展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社会公示工作。公示过程中,《试行办法》受到广大市民热烈关注,经统计,中国上海门户网站、东方网和市房管局网站的页面点击总数达1800多万人次;市房管局收到市民意见和建议3400多件,绝大多数市民对建立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持肯定态度,并提出了许多有益的建议。公示工作结束后,市房管局对市民意见建议进行了归纳分析,并于2月28日将公示统计结果通过主要媒体和网站向公众公布。根据公众意见修改后,再次书面征询各区县和相关部门的意见,会同市政府法制办作进一步修改完善。近日,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试行办法》。《试行办法》共七章、计四十九条,重点围绕管理机制、建设机制、供应机制和退出机制等方面,系统规定了本市经济适用住房工作的基本原则和重要事项,对程序性和具体操作问题留由配套文件予以进一步明确。
  
 
 来源: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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