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4月25日消息:因逾期不还贷款,著名足球明星范志毅日前被银行告上法庭。今天上午,市二中院对交通银行诉范志毅夫妇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两被告向原告归偿本金和逾期利息共计人民币720多万元。
2004年1月,范志毅向交行申请740万元的个人商铺贷款,用于购买川沙一处商铺。随后,范志毅夫妇又将商铺抵押,作为740万元借款的担保。但范志毅在归还贷款本息近60万元后,便不再履约还贷,银行随即将他们告上了法庭。法院在审理后认为,借款合同真实有效,判决范志毅承担清偿债务的民事责任。
判决后,范志毅的代理律师表示,在整个事件中,范志毅是受害者,是否上诉要和范志毅商量后再定。判决生效后,如果范志毅到期未履行的话,银行将对抵押的商铺进行拍卖,其价款超过债权部分将归范志毅所有。据估计,现在该抵押商铺的价值已经远远超过了74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