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8月18日消息:昨天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还发布了一组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其中包括,本市职工第一次购买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上限最高可达到30万元。
市公积金管委会决定,从本月20号开始,对购买第一套自住住房的本市职工贷款额度上限,将从目前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如有补充公积金的职工,最高贷款额度可达30万元。由于住房公积金归集量不断增长,公积金贷款户数却在减少,因此客观上也具备了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的条件。经市政府批准,从2005年8月起,上海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原来每人每月29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300元。市政府还决定将2004年度对低保家庭中老弱病残幼等七类对象采取的临时性补助措施,改为正常的救助帮困措施,将粮油帮困卡统一从25元调整到4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