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6月20日消息:我国第一个法定强制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将于7月1号实施。昨天,中国保监会公布了这种保险的责任限额和基础费率方案。社会普遍关注的"6座以下的自用汽车",强制保险费率水平为交1050元保6万元。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执行全国统一责任限额、统一基础费率和统一保单条款。据保监会公布,交强险的责任限额,也就是每次保险事故的最高赔偿金额,全国统一定为6万元人民币。在6万元总的责任限额下,实行分项限额,具体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此外,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分别按照上述限额的20%计算。交强险的基础费率共分42种,八大类42小类车型保险费率各不相同。6座以下家庭自用车,交强险保费定为1050元;6座以下营业出租车,交强险保费定为1800元;10吨以上营业货车,交强险保费定为4480元;50CC-250CC摩托车,交强险保费定为180元等。
实行交强险制度,首要目标就是提高机动车第三方责任险的覆盖面,保证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最大可能地获得及时和基本的保障。在交强险的基础上,车主还可以自行购买商业保险,以满足更高额、更多样的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