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12月26日消息:针对我国社会生活中出现的新现象新问题,日前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六)草案作了新的调整。
针对骗取贷款的行为,草案增加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最高可处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此类罪的判处罚金,直接负责人员最高可处3年有期徒刑。根据草案规定,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等公众资金经营、管理机构,违反国家规定运用资金,对单位判处罚金,对直接责任人员最高可判10年有期徒刑,50万元以下罚金。草案规定,上市公司对国家规定应当披露的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的,追究刑事责任。对于上市公司管理人员、控股股东等以非法手段侵占上市公司资产,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和公众投资者利益,并因此造成重大损失的,应追究刑事责任。草案将商业贿赂犯罪的主体,扩大到了公司、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例如,收取药品回扣、赞助费、新药推荐费等,数额较大的,将以商业贿赂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为牟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别人财物数额巨大的,最多将处10年有期徒刑。草案增加了遏止人口性别比失衡的条款。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导致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后果,最高可处三年有期徒刑。草案还规定,以欺骗、胁迫、利诱等手段组织未满14周岁未成年人乞讨,最高可判7年。草案还将开设赌场犯罪的最高刑期,由3年提高到了1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