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一则题为《男子欲跳楼遭围观者起哄担心被笑话跳下重伤》的消息在网上传得沸沸扬扬。报道的是广州一中年男子因被同乡陷害欲跳楼,楼下围观的人不仅没有好言相劝,反而两次大喊“你跳啊,你跳啊。”就在人们的喊跳声中,男子真的跳了下来,摔成重伤。如此冷漠的围观者刺痛了网友的心,网上激起了强烈的民愤。
其实,类似的事件并非首次发生。此前,媒体就曾多次报道“喊跳”事件。但每次人们对无情的喊跳者无尽的唾弃之后,也不能把他们怎么样。而原本脆弱不堪一击的生命,就因那一声声毫无人性的喊跳,很可能就会断送其一生。
这一次事件发生后,不少人都在思索,能不能让这些喊跳的人承担一定的责任?一家知名媒体在微博上就此做了一项调查。近千名网友参与了调查,其中76.2%的网友认为,喊跳者应该负责任,因为冷漠是致使跳楼的杀手。仅有17.7%的网友认为,不应该让喊跳者承担责任,因为男子选择跳楼,理应自己承担。
网友“手机用户2457763201”说:“对于一个迷路的人,我们不去助其找到回家的路,反而诱其走向深渊。设身处地地想想,不觉得心寒吗?”网友“卡布奇诺诺诺”说:“喊跳者应该归到帮助自杀这类。在自杀者情绪激动之际煽动、促进自杀者实施自杀,和向自杀者提供工具,这两种行为在法律的评价上应该是一个性质的吧?”对此律师王兴的态度简单明了:不担法律责任,道义责任难逃。
在我国,自杀行为不构成犯罪,刑法中也没有就教唆自杀行为作出规定。事实上,在帮助自杀行为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的问题上,我国刑法理论界也存在争议。不少专家也提议,应该将教唆自杀入法,要在法律上具体立罪。
正如网友“宣武一少”说的,“法律层面应尽快立法,道德上必须负责”。相信,不管教唆自杀是否入法,当那些无情的喊跳者看到一个鲜活的生命,在自己的眼前陨落逝去,内心深处会升腾怎样一种不安和愧疚,只有他们自己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