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房价上涨卖方欲毁约 买方获得双倍违约金赔偿
2014年7月23日 15:10
浦东新区法院日前审理了一起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因房价上涨而引起的合同纠纷案。被告人季某有一套位于浦东的房屋意欲出售,经中介介绍后被原告孙女士看中,并签订了购房合同。谁知在交易过程中房价不断上涨,季某感到自己有所吃亏,便提出了一些不能交易的理由想终止交易。为此孙女士将季某告上了法庭。
去年11月6日,原告孙女士经房产中介介绍,看中了被告季某位于浦东高清路2878弄小区内的一套房屋。经双方协商,最终以人民币488万元成交并签订了购房合同。孙女士按照合同条款,支付给季某10万元订金。之后季某便飞往工作地香港,双方通过电话、短信和微信保持购房联系。而在此期间,季某出售的该套房产市场价逐渐上涨到了500多万。得知情况后,季某便提出由于买方的银行贷款与政策有违,企图终止合同。
而原告方则认为,被告违约的主要原因是看到了房价的上涨。
法庭认为,被告提出的抗辩理由不足,不予支持。
经审理,法院判定被告季某从即日起十日内,双倍返还原告孙某定金人民币20万元。
去年11月6日,原告孙女士经房产中介介绍,看中了被告季某位于浦东高清路2878弄小区内的一套房屋。经双方协商,最终以人民币488万元成交并签订了购房合同。孙女士按照合同条款,支付给季某10万元订金。之后季某便飞往工作地香港,双方通过电话、短信和微信保持购房联系。而在此期间,季某出售的该套房产市场价逐渐上涨到了500多万。得知情况后,季某便提出由于买方的银行贷款与政策有违,企图终止合同。
而原告方则认为,被告违约的主要原因是看到了房价的上涨。
法庭认为,被告提出的抗辩理由不足,不予支持。
经审理,法院判定被告季某从即日起十日内,双倍返还原告孙某定金人民币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