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涉代驾事故案宣判 代驾软件公司被判担责
2015年3月24日 16:12
不少市民会在酒后或不方便开车时,用手机软件叫“代驾”服务,可是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由谁来承担责任呢?受害者又该如何追责?2013年3月,六灶社区居民陶老伯骑电瓶车回家时,被一辆轿车撞翻在地,肇事驾驶员是一名代驾司机。因协商未果,陶老伯去年10月将车主、代驾司机、代驾软件公司及车辆保险公司都告上了法庭,近日浦东法院对这起全市首例涉代驾软件交通事故引发的诉讼做出了宣判。
经查,2013年3月9日夜,原告陶某驾驶电动车在周浦镇一条马路上行驶时,与被告赵某驾驶的轿车相撞,经事故鉴定,轿车司机赵某对事故负全责。
据了解,事发当晚,鲁能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一名员工在饭后,通过北京亿心宜行公司运营的“e代驾”软件联系了代驾服务。代驾司机赵某在接到“e代驾”的服务指令后,前来驾驶鲁能集团的车辆离开饭店,之后就发生了交通事故。事后,原告陶某通过诉讼,要求代驾司机赵某和亿心宜行公司承担医疗费等各类费用11万7千多元,但遭到上述两被告的抗辩。
在本案中,被告赵某的行为是否是职务行为,是主要争议焦点。经调查,主审法官认定被告赵某系收到被告亿心宜行公司的短信通知,要求其完成代驾服务,被告赵某与被告亿心宜行公司之间符合雇佣关系的一般特征,根据法律规定,雇员在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法官做出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对原告的赔偿,先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足额赔付,超出部分由北京亿心宜行公司全额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