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明年施行 多条规定引热议
2013年11月12日 13:31
编辑:陈燕、杨光宇
近日,新修订的《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正式发布。根据《办法》,非机动车驾驶人必须年满16周岁,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限载1名12岁以下未成年人,无牌无证的非机动车上路,将被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新规将于明年3月1日实施,众多条款引发了市民热议。
在城区塔城路城中路路口,记者看到,绿灯亮起时,电动自行车都以超过每小时20公里的速度快速通过路口。新《办法》规定,非机动车最高时速不超过15公里,不少市民都表示太慢了。
一家电动自行车品牌专卖店店主表示,目前市场上售卖的电动车最高时速都在60公里左右,上路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不超过15公里的规定,会给企业销售带来较大影响。
短途代步、骑非机动车载人出行是很多市民的日常习惯,新修订的《办法》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限载1名12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这也让部分市民觉得不方便。
新《办法》还规定,无牌无证的非机动车上路,将被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外省市号牌非机动车不得上路。不过记者在嘉定城区的部分主要路口看到,上路的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大多没有牌照,少数有牌照的也是外地牌照。对于挂牌上路,市民大都表示支持,但对已经购买的车辆如何再申领牌照存在疑问。
一家自行车销售店店主介绍,车主需根据销售店方出具的发票等凭证,到车管所办理非机动车牌照,目前售卖的车辆中很少有人上牌。
市公安局交警总队统计数据显示,去年全市查获非机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91万余起,已成为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主要因素之一,新《办法》的出台,将有利于改善市民的交通出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