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免费遗嘱公证 办理需符合条件
2013年10月21日 16:06
本月8日起,上海公证行业推出对本市80周岁以上老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的公益服务月活动。不过记者今天从公证部门了解到,不少老人冲着免费,扎堆进行预约,却因为缺乏对自己实际情况的客观考量,在实际办理中受到阻碍,而即使办理成功,对未来可能存在隐患。
今天一早,82岁的辛阿婆到嘉定公证处办理免费遗嘱公证手续。辛阿婆的大儿子在澳大利亚,出国后的近20年对老母亲不闻不问,因此辛阿婆决定将所有遗产都留给小儿子。不过由于辛阿婆多次回答公证人员的提问出现偏差,公证处工作人员考虑辛阿婆可能民事行为能力不全,决定暂时不予办理。辛阿婆感到有些无奈。
据了解,嘉定公证处已经接受免费遗嘱公证预约120余人,自10月10日起每天办理四起,受公证员无法判断老人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想处理的财产不归老人个人所有等原因造成无法办理的占到近两成。其中,不少老人误将居住多年的租赁公房当做私有财产。
由于办理遗嘱公证的老人家庭多存在隐情,公证处工作人员提醒,老人在正式办理前,一定要仔细考虑公证遗嘱生效后的厉害关系,切莫因为贪图一时的免费,给未来留下子女不和、母子反目的隐患。
办理遗嘱公证的老人须带好身份证、户口本、遗嘱中涉及处理财产的权利凭证等证件,并需提供遗嘱受益人的身份证、立遗嘱人和遗嘱受益人的关系证明。
据了解,上海市公证行业定于今年10月8日至31日在全市为80周岁以上老年人开展免费遗嘱公证服务活动,凡在10月31日前预约过的、符合条件的老人,在此期限后也可以按照公证处的安排免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