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12月1日起一系列新政开始实施
2014年12月2日 16:01
那么,除了火车票购票新政、儿童牙刷国标外,从1日开始实施的还有哪些重要新政策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沪版保险"国十条"出炉
《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于12月1日起实施。根据实施意见,包括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等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保险试点将加速推动。
上海实施“再生育申请规定”
《上海市再生育子女申请办理规定》1日起实施。《规定》增加了四种“独生子女”情况:本人14周岁前被收养,养父母无其他子女的;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夫妇只生育一个子女,该子女以及该夫妇依法收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和兄弟姐妹的弃婴或儿童;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妇离异后,该子女经法院判决或协议由一方抚养并长期共同生活,且抚养方未再婚或再婚后未再生育的。
上海电商管理新标12月1日将实行
市质监局发布《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入驻商户管理规范》地方标准,该标准将于12月1日起实施。本市将通过标准化的手段,对电子商务平台入驻商户实行全行业的准入和退出机制,来保证商品的质量,保护消费者权益。
新安全生产法12月1日实施
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将从12月1日起施行。新法增加完善15项法律规定,创新建立10项法律制度,强化10项法律规定。特别重大事故最高罚2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