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7月8日消息: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等十部门日前联合制定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将于9月1日起实施。
《办法》规定:学校在日常教学中应合理预见、积极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教师不得侮辱、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发现学生有危险性行为,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并与监护人沟通。《办法》强调: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工商、卫生等部门应各司其职,依法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校园突发安全事故时,学校应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组织抢险、救助和防护;教职员工和学生如有伤亡,应及时报告政府主管部门;重大事故应及时逐级上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