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东方多媒体>>临时栏目>>正文
保护视力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字体: 【打印】
本案案情简介
2009年9月18日
 

  2008年10月,被告人刘鹏鹤因经营生意失败而身无钱财,遂起意绑架他人勒索钱财。刘伙同被告人武中江、刘连辉、刘胜杰经事先踩点,于同年11月22日深夜采用暴力行为将被害人张某从金山石化某小区劫持至浙江省平湖市某一出租屋内。后逼迫被害人用电话告知亲友自己被绑架了,要向被告人刘鹏鹤等人交付巨额赎金。直至同年12月2日,刘鹏鹤等人在收到被害人亲友580余万元的钱财,并要求被害人答应今后连续10个月每月汇给刘等人100万元后,才将被害人释放。

 
 
    更多精彩视频


  
  精彩推荐
 迎世博倒计时300天
 上图讲座
    嘉宾访谈
杨若兮
文艳
戚薇
沈人杰
高娅媛
爱乐团
杨蕾
王杨美子
马璐
倪琳
沈琼
林清玄
宋晓波
王立群
马瑞芳
    东视广角

合作伙伴
东方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