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11月1日晚8时许,王红岩、吕元杰两人事先预谋,在上海市嘉定区桃园新村南大门,尾随被害人仇某、王某(系母女)至桃园新村北侧小区道路,分别对被害人采取硬拽、拳打手段劫得人民币120元及价值1350元手机一部,致使被害人王某倒地后身体软组织挫伤。晚10时许,两人从上海市嘉定区塔城路农业银行门口,尾随被害人李某至塔城路丽景小区西侧人行道,采用拳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倒地后右眼角裂伤,劫得人民币250元后逃逸。 2008年11月3日,被告人王红岩因形迹可疑被公安机关抓获,在其身上当场查获涉案LG手机。11月4日,公安机关在上海火车站将被告人吕元杰抓获。 2009年4月16日,嘉定区检察院以抢劫罪向嘉定区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