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法院的全体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勤奋工作、廉洁奉公、心系民众、拼搏奉献,近几年来,为闵行人民的平安幸福作出了巨大努力,为闵行区的改革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原最高法院院长肖扬、上海市高级法院院长应勇,区四套班子领导孙潮、栾国梁、陈靖、吴申耀等领导先后视察区法院。国内外专家名士频频造访,不仅因为审判大楼先后获得“上海市十佳楼宇灯光奖”和“上海市花园单位”荣誉称号,更因为集体和个人获得了突出的荣誉。在被最高法院和共青团中央命名为“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国司法行政先进集体”,姒望山、叶建国两位法官获得全国法院系统劳动模范之后,2007年,区法院再次荣获“上海市文明单位”称号,民二庭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法院民商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徐玉弟法官获得了“全国法院优秀法官”荣誉称号并荣膺首届上海市“十大平安英雄”,马卓君法官荣获区闵行区“十大平安英雄”称号。
2007年夏天,阿联酋联邦最高法院院长阿卜杜勒博士慕名访问闵行区法院。他是访问区法院的第20个国家和地区的首席大法官。
随着经济飞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和市重大工程建设的集中展开,区法院案件的增长率居高不下,2006年收案数接近3万件大关,2007年维持了同样水平。为提高效率,区法院在简易程序尚不能满足案件快速审结的情况下,大胆尝试新的审判模式,在上海法院系统首推“简简审”审判模式。据统计,采用简简审模式,最快的一些案件办案时间仅用了半个小时,一些案件当天立,当天结,大大节省了司法成本。2007年,区法院近八成的案件通过简易程序告结。全院加大了老案的消化力度,把办结18个月以上未审结执结的案件作为提高办案效率的抓手。通过联席会议、问题研讨、个案跟踪和专人催办等一系列举措,使老案的存量从20件下降到了5件。2007年,存案总量出现了明显“拐点”。
办案质量是审判工作的生命。只有确保办案质量,才能真正树立公平公正公信的司法形象和司法权威。近十年来,区法院上诉案件的改判发回率始终保持在全市法院的平均线以下。2007年,区法院案件质量继续保持较好水平,上诉案件的二审改判、发回率仍然低于全市平均线。
区法院在人均结案数连续两年保持全市法院第一的基础上,2007年达到了97.4件,依然位居全市法院前列。
审判委员会、合议庭和独任审判员充分履行审判职能,通过审判庭研讨、案件讨论、重点汇报、个案击破、果断下判和案例均衡等相关措施,保证案件得到不偏不倚的处理。为了使案件质量稳步提高,区法院强化了案件质量监督检查的管理。除了对已结案件的例行检查外,特别注重对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的检查分析,提出改进意见和对策并逐件通报。这一措施,不但对承办法官是一个重要的提醒,更主要的是让更多的法官看到被改判或发回重审的原因所在,起到了举一反三的作用。2007年,区法院结合全市法院的质量效率评估指标,研究制定了《闵行区法院质量效率评估体系》,并进一步修改了《案件差错责任追究办法》,由于贴近实际,有效地保证了审判质量。
2007年,闵行区法院各审判庭在审判效率和质量上都作出了积极的努力,闪烁出各自的工作亮点。
刑庭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少年庭在启动圆桌审判后,又在全市法院首次启动少年综合审判工作。民一庭精心审理劳动争议和交通事故案件,形成了独特的经验。民二庭抓好繁简分流等五个关口,提高了商事审判效率。民三庭优化审判资源,确保了房地产案件质量。行政庭以促进区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为理念,为集中整治违章建筑作出了努力。执行庭组建机关企事业单位协助执行网络,大力缓解执行难。立案庭以合理排期为抓手,发挥了提高审判效率的“漩涡”效应。审监庭加强案件检查力度,为保证案件质量不怕“得罪人”。颛桥法庭认真总结处理群体性案件的经验,努力提高服判息诉率。七宝法庭在为民排忧解难中大力推行“一员一会一张网”化解矛盾机制。浦江法庭结合区域内的“三农”特点,努力提高相邻纠纷和宅基地纠纷等案件的调解撤诉率。
在经常性审判工作的基础上,区法院注重发挥社会组织的互动、联动和监督作用,在人民陪审员、诉讼调解和主动接受监督等工作中,形成了一定的特色。区法院通过建立人民陪审员裁决反馈等机制,大大提高了人民陪审员的责任感和荣誉感。2007年,经人大推荐和任命,受聘的54名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结案件达5000件。为探索“大调解”的工作机制,区法院与区司法局联动,共同组建了“闵行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工作室”。2007年,区法院调解工作室颛桥法庭分部和七宝法庭分部也宣告设立,开创了调解工作室设在人民法庭的先河。调解室的设立,完善了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2007年,调解工作室共调解结案2900多件。
说明
闵行区法院法院有三个派出人民法庭,它们是:颛桥人民法庭、七宝人民法庭和浦江人民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