琐事引发争执 消费者浴场内遭殴打
2008年2月4日21时30分许,被害人张某及其同事在本市局门路457号海阔天空大酒店有限公司浴场洗浴时,因琐事与浴场服务员发生争执,并遭到殴打。期间,被告人史某用玻璃杯砸张某头部。经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法医学鉴定中心鉴定:张某头皮裂创属轻伤。
案 由
:故意伤害罪
时 间
:2009年5月31日13:30
地 点
: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法院二楼中法庭
合议庭
:罗斌(审判长)、孙攀峰(法官)、
孙善珠(法官)、周密(书记员)
图 片
被告人史某
审判长罗斌
卢湾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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