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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保全
2008年5月1日
 

  1.是指法院在已经受理但尚未进入调查阶段以前,对于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对案件有证明意义的事实材料,预先加以调查,收集和固定的制度。
  
  2. 临时措施的一种。商标侵权查处中至关重要的问题就是调查取证,为了快速有效地取得诉讼需要的证据,防止因打草惊蛇造成侵公人转移侵权物品,TRIPS协议特别规定,司法当局应有权下令采取及时有效的临时措施。如果认为适当,尤其是在有关证据显然有被销毁的危险的情况下,司法当局应有权在开庭前依照一方当事人请求,采取证据保全措施。
  

 
 编辑:朱雯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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