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上海中院知识产权庭成立于1994年2月,1995年中级法院撤一建二后,一中院知识产权庭现有24人,其中法官14人,35周岁以下法官占50%。目前,知识产权庭设有4个合议庭,主要审理知识产权侵权与合同案件、涉外商事案件、仲裁司法审查案件。法官中获得硕士学位的占86%,还有2名在读博士。
知识产权庭自成立以来,已审结了一批类型较新、复杂疑难以及涉及名人、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如涉及P2P技术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案、首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案、涉及“LEVI’S”、“百威”、“博士伦”、“PUMA”等商标侵权案,涉及“巴比”馒头知名商品特有名称案,仿冒知名图书《话说中国》特有包装装潢案等。通过审判工作,充分展现上海法院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并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有效的司法保障。
1999年以来,知识产权庭先后荣立集体三等功、庭党支部连续4年被市级机关工委表彰为先进党支部,还获得上海法院系统市级“青年文明号”以及被授予“上海市新长征突击队”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