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水(1879—1944)男,办班人。浙江嵊县施家岙村人。祖籍嵊西赵宅村。因父入赘施家岙而世居。王幼读私塾,参加“抬脚班”谋生。活动能力强,曾往宁波、余姚等地做生意。后到上海,为嵊县小歌班演员承办一日三餐,并贩旧衣裁片往返于沪、嵊之间。王金水受京戏髦儿班演出启示后毅然弃商,请男班演员金荣水回嵊,于1923年初夏在本村开办了有史以来第一副女小歌班。
办班初,受社会上封建残余思想的阻挠,年幼姑娘不敢入科,他动员女儿、侄女率先进班,并以供膳、高待遇为报酬才得成功。并动员弟弟为琴师,女儿管理和制作戏服,儿子、女婿管理班务。为供给全班30多人的膳食,使他积蓄化尽,无奈卖掉准备盖房造屋的木材砖瓦,终于使女科班能坚持办下去。
半年教学后,与师傅金荣水率班到上海,演于升平歌舞台,仅演4天8场(1924年1月14日至17日),因艺技不高而营业不好停演,后转至小茶楼续演三个月,最后败回杭州。王金水办班以亏本结束,但他培育了包括施银花、赵瑞花、屠杏花在内的一批女伶,开创了男小歌班转化为女子越剧的新局面,成为女子越剧创始人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