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看看新闻Knews
编辑:朱晓颖
发布:2020-1-13 13:41:57
从“强奸杀人犯”到重获自由之身,张志超的洗冤路一走就是15年。2006年3月,张志超因强奸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1年开始,张志超母亲找律师为儿申诉。2012年,两次申诉皆被驳回。2014年,临沂市人民检察院不予提起抗诉。2016年至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通过远程接访系统进行了三次视频接访。2017年11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做出再审决定。2019年12月5日,张志超案再审在6次延期后开庭。2020年1月13日,张志超无罪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