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的话】
所谓的金融诈骗案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是从诈骗罪分离出来的产物,它不是一个具体的罪名,而是一个小类罪,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金融活动中使用诈骗手段,或者用金融手段作为诈骗的途径,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2017年12月29日(周五)14:00-14:45,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徐紫麟将做客东方网,围绕“防范金融诈骗”话题,介绍检察机关办理金融诈骗案件中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分析近年来常见的金融诈骗案件,讲解识别和防范金融诈骗的方法。欢迎广大网友届时观看并参与互动!
【嘉宾介绍】
徐紫麟,男,现任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检察官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