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登记带来的是一系列的管理难题,“我们的法规里面有警告,警告不改再处罚。没有登记今天逮住是警告,跑到下一个路口又是警告”。《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规定,食品摊贩经营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不符合经营条件和要求,或者未按照规定保留相关票据凭证的,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应当予以没收;情节严重的,注销登记。刘正东代表认为,如果没有事前的登记,事中事后的监管将无法深入开展,那么让食品流动摊贩依法经营将成为无源之水。
如何让登记落到实处,刘正东代表认为管理部门首先要改变思路,将管理变为服务,“坐在办公室等着他们来,解决不了问题,必须要流动管理、流动服务。打个比方,管理人员可以到常有流动摊贩的地方登记。上门登记身份证信息、居住信息,坚持一段时间会有个大数据,有了大数据,无论在长宁还是普陀找到你,把你身份证输入就能发现之前有没有违规行为”。
如何划定临时区域和固定时段?刘正东代表提出划定的临时区域和固定时段要尽量根据社区居民的实际消费需要,尽量防止居民需要的地方没有划定,不需要或者需要少的地方却被划定的情况。“划定的地方对食品摊贩和消费者都要有一定的吸引力。”
此外他还建议划定的临时区域和固定时段不仅要通过媒体发布,而且要在划定区域以醒目的方式予以公布,这样有利于管理人员和食品摊贩遵照执行。
针对刘正东代表的建议,相关部门回应称,当前上海各区和街镇正在积极探索,逐步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成功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