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朋友的岳母最近两个月买了13万的保健品,他的子女想替他维权,问她骗子在哪里,老人不愿意告诉,后来骗子找到了,她也不敢进一步维权,因为骗子把他家所有的情况都摸清了,不敢得罪这个骗子。结果是,很多子女没办法,只能对老人实行经济控制”。
阮力指出,由于此类营销通常不提供发票收据或者提供无效收据,故意隐瞒真实经营地址,造成难以确认被诉对象,从而难以对违法企业进行处罚。
阮力也提到,这样的违法行为还在不断“升级”。“现在,这些保健品的销售商和生产商是分隔开来的。你去找生产商,生产商说不是我卖给你的,去找销售商,销售商又是满天飞,根本找不到”。同时,此类案件通常涉案金额非常巨大,单笔成千上万,这就对工商部门取证、监管提出更高的要求。
据悉,目前,市工商局和市食药监局已布置开展老年保健品专项整治工作,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辖区开展全方位排摸,掌握老年保健品经营户的主体资格、产品来源、场地情况、经营状况等基础信息进行梳理研判,并充分发挥居委会、业委会、物业管理部门在社会治理中的协同作用,依托各居(村)“红盾维权站”,实施老年保健品违法行为线索排查报告制度,进一步消除监管盲区。
市食药监局同时表示,将严把保健食品进货关、销售关和退市关,对检查中发现的无证照经营行为坚决予以取缔,建立健全相关自律制度,确保所售产品来源正规可靠、质检合格报告真实有效;同时,加大对保健食品广告活动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本市保健食品广告市场秩序,特别是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进一步会同工商等部门加大对保健食品广告监测的力度,一旦发现上海市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有非法产品广告宣传及夸大宣传、虚假宣传,立即依法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