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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法商家发预付卡变相融资 监管缺失如何到位?

  近年来,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蓬勃发展,但相关的纠纷也呈现多发、频发的趋势。如何有效规范和管理,成为人大代表们关注的议题。记者了解到,上海已启动相关立法,并初步形成了《上海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讨论稿。[详细内容]  [查看往期]

我有话说往期回顾
  数据显示,2003年市12315热线受理单用途预付卡消费投诉28件,2013年达到3425件,10年增长了121倍。近3年,市消保委接到的消费投诉达到22000余件。

  投诉涉及商家发卡后任意降低商品和服务质量、随意违约、门店易主,其中性质最恶劣的就是关门跑路。上海曾发生多起发卡企业突然人去楼空,留下成百上千甚至上万名消费者无处追讨预付卡余额的事件。

  

  目前,上海已经先行先试,积极开展单用途预付卡地方立法工作,对此,刘正东代表建议“我们现在立法,重心并不仅在于我们要设置多少行政处罚的手段,要有多大的行政处罚的力度。我们的重点是督促行政机关落到实处”,“包括要现场检查、定期检查等,如果我们日常检查审计中就发现这些隐瞒虚报的情况,那么就可以把很多问题遏制在萌芽或者发展过程中。”

  如何防范预付卡商业模式的风险?刘正东代表认为“当企业预收到一定规模,跟你主营规模相适的时候,就不能再发行,而且这些资金要由第三方监管。”刘正东代表认为办法只对企业预收资金余额作出规定,地方立法可以在此基础上,增加对企业预收资金总额的规定。

  此外他还提出企业应在发卡和使用预付卡金额的过程中,及时提交有关预付卡发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主管部门一旦发现虚报、瞒报的情况,应从严处罚。

  2012年商务部出台《单用途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备案、发行和服务、资金管理及法律责任作出明确规定,然而实施效果却不尽如人意,原因在哪里?

  记者了解到,涉及办法管理范围的单用途预付卡主要包括三大行业: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根据行业协会统计,上海纳入办法管理范围的发卡企业仅占25%左右,大量发卡企业处于“无备案、无存管、无监管”的状态。

  办法规定了预收资金不得用于不动产、股权、证券等投资和借贷;对发卡企业预收资金余额上限做出限制等等。“我们检查了也罚了,但是情况还是制止不了,我认为这是一个法律授权的问题,法律责任轻重的问题,法律手段多少的问题,很多侵犯消费者的企业,我们并没有看到有关部门定期不定期地进行检查,进行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