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涉及商家发卡后任意降低商品和服务质量、随意违约、门店易主,其中性质最恶劣的就是关门跑路。上海曾发生多起发卡企业突然人去楼空,留下成百上千甚至上万名消费者无处追讨预付卡余额的事件。
如何防范预付卡商业模式的风险?刘正东代表认为“当企业预收到一定规模,跟你主营规模相适的时候,就不能再发行,而且这些资金要由第三方监管。”刘正东代表认为办法只对企业预收资金余额作出规定,地方立法可以在此基础上,增加对企业预收资金总额的规定。
此外他还提出企业应在发卡和使用预付卡金额的过程中,及时提交有关预付卡发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主管部门一旦发现虚报、瞒报的情况,应从严处罚。
记者了解到,涉及办法管理范围的单用途预付卡主要包括三大行业: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根据行业协会统计,上海纳入办法管理范围的发卡企业仅占25%左右,大量发卡企业处于“无备案、无存管、无监管”的状态。
办法规定了预收资金不得用于不动产、股权、证券等投资和借贷;对发卡企业预收资金余额上限做出限制等等。“我们检查了也罚了,但是情况还是制止不了,我认为这是一个法律授权的问题,法律责任轻重的问题,法律手段多少的问题,很多侵犯消费者的企业,我们并没有看到有关部门定期不定期地进行检查,进行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