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关于空气净化器效果的问题,可以通过统一采购达标器械,或者规范采购设备标准来解决。尽管目前市场上不少空气净化设备存在夸大宣传效果,实际效果不达标等问题,但是毕竟是个案。”奚慧认为,“一刀切”否决的模式似乎过于简单。
“又比如,使用空气净化设备导致空气密闭不流通的问题,也可以通过设置标准来解决。”奚慧建议,比如设置标准,规定当空气污染指数达到什么级别时,可以开启空气净化设备,当空气质量优良时,应当保持开窗通风。“是选择因空气不流通而感冒,还是选择因空气污染而肺部受损,相信不少家长会有一致的判断。”
奚慧还建议,增设空气净化设备的资金筹集渠道可以考虑多元化,财政投入一部分,设立专项基金,社会募集一部分,相关企业广告赞助一部分,小小投入完全可以让孩子们拥有一个健康的学习环境。
“办实事总会遇到各种瓶颈障碍,关键是相关政府部门是否存有一颗爱民心。”奚慧表示,今年的人代会上她会继续提交相关建议,促使这一利民实事得到持续推进。
一是空气净化设备究竟多有效?市教委指出,空气净化设备所能够产生的实际效果与空间的大小、密闭时间等因素关系密切。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课间师生流动频繁,在35分钟的上课时间内,市场上现有空气净化设备净化室内空气的实际效果尚不可知,市教委表示,目前正在会同质监等部门就这一问题进行研究和分析。
其次,如何应对空气净化设备的使用风险?市教委在回复提到,秋冬季为手足口病等呼吸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学校作为易感人群聚集的场所需加强通风。由于空气净化设备发挥作用需要空间相对封闭,由此,可能会增加学校的传染病防控风险;再者,长时间使用空气净化设备,其过滤网会堆积灰尘、细菌、颗粒等,需根据污染程度和使用时间及时清理或更换,否则将有可能形成二次污染,对学生的身体健康造成危害;此外,还有用电安全及防护等问题。
市教委表示,在有关空气净化设备进学校的相关研究结论尚未明确前,充分尊重各学校的办学自主权,支持学校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结合本校实际,规范、合理使用生均公用经费,保障学生成长、学习的需求。对于由家长集资为学校教室安装空气净化设备等问题,可由家长委员会代表家长与学校进行积极的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