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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暴法》实施大半年 如何让更多人拿起法律武器

  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今年3月1日我国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这也是第一部防治家庭暴力的专门性、综合性的法案。那么到目前为止,上海贯彻实施《反家暴法》的情况如何?家暴受害者是否能拿起法律武器有效保护自身的安全?[详细内容]  [查看往期]

  

我有话说参与调查
  家庭暴力是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近几年上海市家暴案件呈现增长趋势,家暴不仅发生在夫妻之间,而且多发于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与父母之间。据统计,全国2.7亿个家庭中,遭受过家庭暴力的妇女高达30%。每年有近10万个家庭因家庭暴力而解体。然而,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由于对家暴的认识仅停留在是“家务事”的观念的制约,同时因为缺少法律明确规定的惩罚措施,很多家暴行为都得不到有效制止,受害者也得不到应有的保护。
  市人大代表,闸北区共和新路街道洛善居民区党总支书记黄蓓认为,建立反家暴协同机制对于解决家暴问题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举例来说,很多人遭受家暴时会想到打110,但是“很多家暴行为不是当场发生的,或者当场发生时没有打110,事后再找是没有用的。”此外,她表示有时候即使警方介入了,也不一定采取强有力的处罚措施,那么在这些情况下,如何在日常当中制止家暴行为就需要协同机制发挥作用。

  但是在工作中她发现,一些已经被发现的家暴行为并没有被有效地制止,原因在于当事人或者社区工作人员不知该向哪个部门寻求帮助。如何让政府反家暴协同机制发挥积极的作用,黄蓓建议首先要明确牵头部门,“我们希望有一个牵头部门,所有事情都由这个牵头部门来负责,而不是让受害者或者是社区工作者一家一家找单位。”

  据统计,遭受家庭暴力的受暴者中90%左右为女性,施暴者9成是男性。“很多被家暴的女同志,并不知道男的行为就是家暴行为,她认为是男人脾气不大好,并没有意识到这样的行为是法律所明确禁止的。”因此,《反家暴法》实施后,应该加强宣传,让居民知道哪些是家暴行为,应该如何保护自己。黄蓓认为进社区宣传的意义,还有一个方面,就是发挥邻里之间反家暴的作用,“有时候,邻居间的帮助也非常重要。比如受害者没有意识到是家暴行为,邻居如果能够帮助辨别是否是家暴,就可以向居委会反映或者提醒受害者。”

  过去,家庭暴力被认为是家事,执法者大多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态度,如今《反家暴法》的出台,让家暴不再成为法外之地,但是要及时转变执法者的观念,黄蓓认为还要加强对执法者的培训。“现在110处置的时候,包括大部分社区工作者在遇到这样的事情时,是简单地把它作为夫妻纠纷来处理。这样实际上是对施暴者的纵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