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本市信用平台从2014年4月30日正式开通以来,截至2014年底共覆盖包括行政机关、区县政府、中央在沪单位、人民团体、司法机关、公用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99家单位生成或掌握的信用信息,共3441项信息,其中法人信息事项 2770 项、自然人信息事项 671项,覆盖138万法人和2400万自然人。
对此,市人大代表盛雷鸣认为,目前本市由政府主导建设和管理统一的信用平台,也是本市市场经济和信用体系发展的现状决定的,完全交给第三方商业主体来建设、管理的时机还不够成熟。“对操作平台还没详细规定,怎么操作还没有经验,有经验积累了,立了好的法律对它有制约了,这时候交给第三方来做。现在刚刚开始,给政府做更公正些。”
据了解,由于本市信用信息大量分散在政府部门、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等各类主体中,信用信息的整合、归集是一项巨大的工程,全市信用信息数据仍在积累、规范的过程中,信用信息数据面临采集难、共享难、更新慢、覆盖面不全和安全管理薄弱等问题,高质量、深层次的信用信息数据共享机制仍不健全。
奚自立表示,由于本市信息业的发展速度过快,监管相对滞后,从而造成信息数据管理上出现种种问题。要改善这一状况,他建议进一步规范信用数据进入平台的前置条件,“责任、权利要分清楚,缩小范围,不要在全部范围做,可以先在行政领域方面,逐步涉及更广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