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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言“明厨亮灶”打破网络餐饮“暗箱操作”

  上周,一起与网络订餐相关的食物中毒事件,再度引发公众对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的关注,而类似现象今后或将被杜绝。近日,由上海市食药监局与市通信管理局联合制定的《上海市网络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出台。根据《办法》,9月起,本市网络餐饮经营服务将告别无序生长,上海拟通过亮证亮照、入网审查、细化操作规则等,对相关行为进行严格规范。[详细内容] [查看往期]

我有话说参与调查
  《办法》规定,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并特别强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或者经营活动主页面醒目位置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件的相关信息。公示的信息应当完整、真实、清晰。从事网络餐饮服务的第三方平台应当建立入网标准,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入网审查、实名登记,建立相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应通过与餐饮服务提供者签订入网协议等方式,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对待新型的市场模式,我们也应该采取新型的监管模式”,金永红认为,对于网络餐饮经营行为,不能局限于传统的一对一盯防式监管,智能化、信息化手段将是有力措施。比如,可以借鉴市食药监局正在大力推广的“明厨亮灶”工程,对厨房进行视频直播、视频监控,让监管者可以看到整个食品加工的流程,“监管者不可能时时去看,但是,作为一种记录,可以随时调取”,金永红说道,这种做法虽然目前还无法作为一种法定义务,但可以作为商户诚信的体现加以推广。他建议,可以把食品制作加工的视频公示给消费者,把监督权交给顾客,从而推动经营者的自我监管,“只有透明了,消费者才能更放心”。
  网络订餐的监管仍存在特殊性。其一,由于看不见、摸不着,与线下实体餐饮店相比,网络餐饮经营行为往往存在“暗箱操作”,怎么防?其二,网上餐饮商户面广量大,如何创新监管手段,扩张监管者的“耳目”?

  据了解,《办法》从强化第三方责任、鼓励社会共治两方面,加强对网络餐饮经营服务的过程监管。《办法》鼓励在平台上公示食药监部门对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 实施的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等信息;鼓励建立平台内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信用评价体系,并在网上公示信用评价情况;还鼓励通过对平台内网络餐饮服务经营 者的上传信息、消费者点评等数据分析,获得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线索,并报告食药监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