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追溯,不是食品安全监管的万能药”,刘震华代表则认为,要正确认识追溯体系在食品安全管理中的作用。“任何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企业始终是第一责任人,监管部门不可能也无法成为全方位、全天候的守护者”,刘震华说,“根据法律规定,食品领域的弄虚作假将承受严厉的处罚,这是企业在发生不诚信行为之前应该三思的。”
刘震华表示,当务之急,政府部门应当打破各部门在食品种养殖、生产、流通、餐饮等环节上的监管信息垄断,打通信息共享的链条,让监管部门和生产经营者分享各自掌握的信息,这样既能避免各类追溯平台“一窝蜂”重复建设,也能避免新的信息壁垒形成,“而这首先需求执法部门打破自身的旧有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