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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涨价该不该? 代表:为透明优质服务买单"不差钱"

  近年来,由于物业管理费用调整引发的物业企业与业主、业委会的矛盾冲突时常见诸报端,老旧小区遭物业公司“抛盘”等事件时有发生。在“涨”与“不涨”的两端之外,如何探求双赢之道?近日,市人大就《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实施情况开启执法检查。启动会上,破解物业管理收费两难问题成为代表们热议的话题。[详细内容] [查看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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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上海最低工资标准仅750元/月,2016年最低工资已达2190元/月。然而,这十年来,小区物业管理费调整却一直步伐缓慢,有些小区甚至一直未有调整。一边是飞速增长的人力、物力运行成本,一边是停滞不前的收入来源。物业管理用“调价难”,导致的直接结果是,物业服务企业“生存难”:入不敷出,经营状况普遍较差,住宅类物业服务企业利润率更低,特别是售后公房小区和部分普通商品住宅的物业服务企业连续多年亏损,抛盘现象频发。
  据了解,三湘小区自2011年起在业主大会授权下彻底终结物业服务包干制,探索物业服务“定额酬金制”模式运作。即,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运作以来,小区物业费虽保持15年未调整,但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得到了业主的普遍肯定,去年小区物业费收缴率达99.99%。

  “三湘的经验告诉我们,想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并非只有‘提价’一条路”,朱鸿召代表认为,酬金制模式固然值得借鉴,但是如何把好的制度运行好、操作好才是问题的关键。“目前,不少小区物业管理运行中,存在经费流向不透明、监管缺失的问题。“小区中一个广告位多少价格?一个停车位多少价格,很多都是一笔糊涂账”,朱鸿召指出,只有公开公正、透明规范的运行机制,以及高效优质的服务质量,才能使业主们信服、满意,从而让业主们自愿买单。

  物业费涨价为何难?从表面看,业主不愿交,是最直接原因之一。国内多数业主尚未建立物业服务消费理念,部分群体存在“价格敏感”心理,导致不少业主对物业费调整存在抗拒情绪。现实中,拖欠乃至拒缴物业管理费的现象也频频发生。而另一方面,对物业管理水平不满,现有物业服务质量无法满足人们期待,也是不少业主对调价“不买账”的原因之一。

  据了解,我国商品住宅的物业费原先是采取“政府指导价”的原则,采用分层评级的收费标准。2015年3月1日起,上海正式放开物业服务费定价权,取消物业服务费政府指导价,转向市场机制自我调节。然而,实际情况是,业委会对物业服务市场不了解,缺乏议价能力。刘樱在代表建议中就指出:业委会与物业公司往往对于价格“谈不拢”而导致调价搁置,或者是物业公司抛盘而去。而物业管理费的调整也不是业委会单方面就能够决定,需要超过三分之二业主表决通过,业主之间多元化的需求层次也很容易致使业主大会内部存在较大的意见分歧,从而无法达成有效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