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上海标准化工作得到大力发展。据统计,本市地方标准总数近1000项,每年制修订约100项,多项地方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并在节能降耗、一网通办等公共服务、城市管理、区级标准、长三角协作等领域取得较大进展,对提升产品质量、便利经贸往来、促进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阎祖强委员举了这样一个例子,“上海浦东有一个生产电容器的企业,这个电容器生产的标准已经被以色列采纳为国家标准,以色列说今后生产这个电容器就按照这个厂的标准。这样的企业所生产的电容器的文本应该可以标识‘上海标准’。”
为了服务上海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此次条例增加了一些创新突破的内容。
新修订的《上海市标准化条例》第25条规定:本市推行“上海标准”标识制度。本市制定的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经自愿申请和第三方机构评价,符合国内领先、国际先进要求的,可以在标准文本上使用“上海标准”标识。